近日,一档电视节目在对市售湿巾的检测分析中宣称,“丙二醇属低毒化学溶剂,如果长期用湿巾(含丙二醇)擦手,再食用,会导致有毒物质进入胃肠道,存在安全隐患。”在引发公众对湿巾新一轮恐慌的同时,也引发了人们对丙二醇的恐惧。

事实上,电视节目对丙二醇的描述是错误的。丙二醇不仅是合法的护肤保湿剂和抗菌剂,也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。作为专业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平台,宝谷网今天来为丙二醇正名。

提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,我们常常不得不提到这样一句话:“任何没有剂量的关于毒性和安全的说法都是耍流氓”。这也是食品添加剂安全的关键词。丙二醇确实会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,有刺激性,但重要的是,这两项含量都极低。只要不超过规定的限量,食入或皮肤接触都相对安全,尤其是对神经的影响只有在服用非常大剂量时才会出现。例如,TOXNET的动物实验表明,丙二醇只有在每日摄入量超过每公斤体重13.2克后,才会开始抑制中枢神经系统。

卫生部发布的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1)附录中,规定丙二醇在“生湿面制品(如挂面、饺子皮、馄饨皮、烤麦皮等)”和“糕点”两类食品中,最大使用量分别为1.5g/Kg和3g/Kg,该标准中该使用量水平适中。

此外,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还批准丙二醇作为食品添加剂,将其列入《美国食品添加剂(EAFUS)》目录,编号为1615,文献类别代码为ASP。表示FDA未发现丙二醇没有理由或风险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,允许其用于酒精饮料5%;糖果和糖霜24%;冷冻乳制品2.5%;调味品和矫味剂97%;坚果和坚果制品5%;其他食品2.0%。

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(ADI,指正常成年人每日从食物、饮用水和空气中摄入某种外来化学物质而不造成任何损害的剂量)为0-25mg/kg,允许在松软干酪中使用,其奶油混合物中为5g/kg(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载体、稳定剂等配合使用)。

日本和英国也允许丙二醇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。在日本,丙二醇可用于生面条、生馅、墨鱼熏制品;饺子、烧卖、春卷、馄饨等;其他食品,最大使用量分别不超过总重量的2.%、1.2.%和0.6.%。在英国,丙二醇可用于糕点(最大使用量3.0g/kg)和橡皮糖。

综上所述,这些规定都表明了一点:只要丙二醇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在规定范围内,且不超量使用,对人体都是安全的。即使长期食用,也不会产生明显的安全隐患。因此,公众无需对丙二醇感到恐慌。(信息来源:宝谷网,如涉及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)